2007年3月4日 星期日

學界:不如一年改造一條街

學界:不如一年改造一條街
〔記者凌美雪、許敏溶/台北報導〕「每次看到北市府前仁愛路那個燈會入口設計,心裡難免猜想:到底那些錢都是怎麼花的?」曾參與南軟園區等多項公共藝術策展的獨立策展人胡朝聖一提起燈會,口氣頗激動。
學界大多認同元宵節辦活動的必要,重點是要辦的是什麼樣的活動。
世新大學觀光系主任陳墀吉認為,以經濟效益來看,當然不太划算,但對歷史文化傳承、社會價值等方面,元宵燈會的貢獻值得肯定。不過,各縣市政府應以合辦方式舉行,區隔出自己特色。
胡朝聖舉出去年台中、今年台北等多處使用卡通人物造型花燈的案例指出,雖然卡通人物容易吸引小朋友,但一來需多支付版權費,二來很沒創意。
胡朝聖認為節慶型的城市行銷不應流於做公關或消化預算,「不應每年只想著換一隻狗或一隻豬」,而且,「是不是非得每年做出一隻象徵性的物象」?
多點創意 使用回收材質
胡朝聖認為,燈節的概念不應聚焦在設計一個誇大的主燈。以擁有很多特色建築大樓的台北大都會為例,與其花大錢打造限期使用的主燈,不如做較長遠的規劃,購置一些可每年重複使用的必要器材,用現有建築做燈光設計,將會是更環保的燈會。
台南二十一世紀都市發展協會執行長、曾主持海安路藝術造街的杜昭賢說,一般燈會區隔成傳統燈區與藝術燈區,除考慮創意,規劃時更應考慮到持久性,可以是戶外的美化設計,也可以是一整條街道的燈光規劃。他說,如果每年的燈會是設定在一年一條街的燈光美化計畫,不僅可嘉惠於當地居民的日常生活,也會為城市打造出獨特的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