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日 星期四

地理資訊系統 申報農損

  • 2008-06-19 中國時報 【葉昱呈╱屏東市(公)】

     貴版〈農損申報,耗紙缺效率〉一文,認為農民辦理災害救助,應由政府機關利用電腦建立資料庫,除有異動者外,免再檢附地籍、身分證影本…等書面資料。對此,筆者有不同的看法。

     依據筆者辦理災害救助之實務經驗,發現部分農民因不識字或看不懂土地登記謄本上之記載事項,申請災害救助時,皆由鄉鎮公所承辦人員依其檢附之地籍資料指導(或代為)填寫申請書,一旦地籍資料發生異動(如土地分割、持分面積增減、土地重測或重劃),而農民未主動告知(或不知告知)承辦機關更新資料庫所建立之資料,將影響災害救助金發放之正確性。

     因此,筆者建議農委會,可利用地理資訊系統,結合地籍、戶籍、農作物栽種分布圖等資料,辦理災害救助申報,只要輸入農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即能查核土地所有權人、地號、面積、持分、作物種類等資料,不僅能夠減少錯誤,提升行政效率,且能達到申請資料用紙減量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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